围绕着一块上海地王,京沪两位业界大佬,多番论战,搅得舆论波涛汹涌。
SOHO与复星的上海外滩地王(即上海外滩8-1地块项目)之诉争,表面上看是因为双方企业文化上的冲突,导致在项目定位和合作方式上产生分歧,其本质却是对这一项目的主导权之争。2009年进入上海市场的SOHO,在三年的攻城略地中已在上海投资400亿元。而扎根上海的复星集团,今年刚好迎来了其成立20周年。
寸土寸金的上海外滩,是黄金中的黄金地带,SOHO和复星谁也不愿充当二股东。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其微博上,以及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复星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母协议”,“如果有,就请拿出来,不就真相大白了吗?”但复星却一再声明自己有“母协议”,并称这一“母协议”已经作为诉讼证据提交了法院。
关于绕开“有限购买权”是否有效的争论还在继续,法院的审判结果也没有出来。不过,双方此前已经在该项目上分别投入了几十亿的巨资,如果因为诉争而让这个项目停下来,对双方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因此,对于潘郭之争来说,最好的结局,可能并非是通过法律审判分出谁胜谁负,而是双方私下握手言和达成妥协。正如此前潘石屹在其拥有超过1300万粉丝的微博上说:“上海外滩8- 1项目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和机会,我们两家应该抛开恩怨,团结合作,创造出对得起上海和时代的创新建筑作品,希望我们能尽快地从官司纠纷中走出来。”
接受南都记者的独家专访时潘石屹表示,“我们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和解。”而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随后亦向南都记者独家回应称,双方的价值观完全不同,现在的官司复星别无选择。
潘石屹
“能和郭广昌坐在一起谈谈,这是我们希望的。”
打官司不托任何关系
南都:现在你和郭广昌的争端被炒得沸沸扬扬,这个事情该怎么收场?
潘石屹:这个事情,首先是看我们合不合法。这要等法院判决。目前SO H O和复星都是各占50%的股份,因此,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风险和享有的决策权等都应该是一样的,你不能把我们逼到绝路上去。我咨询了律师,问我们的收购是不是合法的。律师们的意见是一致的:这个交易肯定能够站住脚,是合法的。
在交易之前,我最后跟SO H O中国的律师通了一个电话,说你最后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咱们有没有触犯复星的优先购买权?如果触犯了复星的优先购买权,我们不可能花四五十亿元做违法的事情,这是绝对不能做的。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郝翰律师说,潘总你放心,我们转的是爷爷辈的公司,他(郭广昌)说的优先购买权是孙子辈的公司,所以他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我说他的手能不能伸到上面去,郝翰说,他的手要是能从孙子辈公司伸到爷爷辈公司的股权里面去,《公司法》就不存在了。
我们遵循的原则就是:第一,遵纪守法;第二,打官司过程中不能托任何关系、不行贿受贿。这样大的官司,一旦暴露出来,说咱们给哪个法官一笔钱,或者又通过中间人做什么事了,这样的丑闻对我们的损失是巨大的。对我们来说,宁可官司输了,我们的这些基本原则是绝对不能违背的。
我还跟戴志康(上海证大投资集团董事长,SOHO就是从该公司处收购的上海外滩8-1地块项目股权)说,戴总,即使我们官司输了,复星真正能耐大,让法院判把我们40亿没收了,成为他的,我们都不能托任何关系。我们刚到上海来,我们在北京之所以能够一步步做起来,多少竞争对手、多少人在后面盯着我们,我们的账本多少人翻过,没有一分钱假账,这就是我们的原则。
发了几十条短信,他从来不回
南都:这个争端,将来您不怕在上海滩那边吃亏吗?会不会影响SO H O在上海的扩张?
潘石屹:当然他们(复星)势力大得不得了。但对于我们来说,正义、把所有事情放在阳光下,这就是我们处理事情的原则,在谈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让步,我可以退,但是不能没有原则地去退。
我们现在已经投入255亿在上海投资买地,建安费用大概是170亿,总投资超过400亿。在我看来,这个诉讼并不会影响SO H O在上海的发展。第一,我们非常看好上海市场。第二,上海还是很讲究规矩的。这里要澄清一点,郭广昌说潘石屹自己提出给复星“5亿元补偿”,我疯了?我们买的是证大和绿城的东西,凭什么付给你5亿元呢?我是提出过,我们有钱,我们可以给8-1项目公司里面多提供一些贷款,而不是付给另外一个股东。
南都:现在有没有和解的可能,如果僵持下去,会有怎样的结果?
潘石屹:到现在为止,复星投的现金、股本金和项目的贷款共60个亿,我们投入40亿。复星现在超额贷款更多,因为证大跟绿城两家没钱。原来我们说,等我们进去后,超额贷款不光拉平,我们会多承担一些给项目公司的贷款。你承担这样大的资金负担,何必呢?你把钱放在里面跟我们打官司,在8-1项目上我们的权益是50:50,你们打我们一耳光,你脸上感觉比我疼,这个项目不就耽误了?所以任何事情都是和为贵。
前一段时间,媒体一直追问我们,我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谈,8-1的项目绝对不能谈,为什么呢?就是为我们的和解打下一个基础,我想别把话说绝了,最后谈都不好谈了。
南都:商场和为贵,有没有想过调停解决这一争端?你跟郭广昌私交如何?
潘石屹:我们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和解,能和郭广昌坐在一起谈谈,这是我们希望的。这个年代还要什么调停的人,真是要谈,我给你打个电话就谈了。此前我给他发了好几十条短信,他从来不回。我见了他说你为什么不给我回短信,他说,老潘我不会用,我从来不发短信。
为解决这个事,我托了多少人?第一个是冯仑(万通控股董事长),冯仑调和了好长时间。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郑永刚(杉杉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都调和过,还有郭的同班同学叫王兵,也调和过。好多人都说和为贵,对我们来说更是和为贵。以前接触郭总,挺没架子的,挺随和的。我比较喜欢这样的人,大大咧咧的,也不太在意。一般情况下,高高兴兴的,我觉得挺好玩的,有时候我们开个会,讲个笑话。不像有些企业家觉得自己了不起,他还是挺随和的。可是这个事情就是做得有点过了,我真是领教了,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已经退让不了了。
不能丑化我们的价值观
南都:外界普遍传闻,SO H O和复星这次矛盾主因之一是8-1项目的定位,听说郭广昌说,你提倡发廊等有些低端的项目?你们俩产生了分歧,是这样吗?
潘石屹:其实是没有什么分歧,这是无中生有。一开始我跟他们说,咱们看一下这块地的特点。8-1项目地上地下共42万平方米,做商业项目一定是要四通八达,这个项目前面是黄埔江,相当于一个屏障,南来北往的人到这个地方就过不去了。第二就是项目离地铁的出口太远,大约700米,而且未来的规划中没有地铁线。这个位置做办公楼是极好的,商业可以做上一部分,但不能够做得太大。复星没有做过多少商业地产项目,而SO H O已经做了很多个商业地产项目,我们的经验是一定要量体裁衣。互联网这么发达,人们都到网上去购物了,商业部分我希望做一些体验型的店,像苹果、三星这样的体验店,这些是网店替代不了的。这是我们当时讨论的。当然,你可以说你有不一样的观点,你可以跟我们的价值观不一样,但是不能丑化我们。
南都:外界传言,谈不成潘石屹就把项目停下来。
潘石屹:这是胡说八道。我的表态永远都是:“无论如何我们的项目不要耽误,要竭尽全力。”为了不干扰项目的进行,我给我们公司下的指令是我们所有的人不要给8-1项目部任何指令。虽然包括项目经理吴洋都是证大项目公司的人,证大把股权转给我们了,按理我们应该把证大的权益接过来,但复星之前已经接管了,因此我认为我们不要为此打架,发布不同的指令。到现在为止,我们公司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跟项目部联络,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连续性,为了保证这个项目不被耽搁。我好几十亿元都投在里面了,哪能让这个项目就停了?这不是胡说八道吗?这绝不是我们的指导思想。
南都:这是不是算是从业几十年来,最棘手比较挫折的事?
潘石屹:这两天觉得棘手和挫折,再过两天无所谓了。 采写:南都记者 高凌云
郭广昌
“感觉上潘石屹还是想主导,这是问题的关键。”
这个项目并不需要S O H O
南都:潘石屹表示SO H O已经做了二三十个商业地产的项目,而复星没有做过商业地产项目。双方对项目定位的根本分歧点究竟在哪里?复星对于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定位和理念是怎样的?
郭广昌:我说过,如果这个项目一开始就是潘总一个人做,我相信他能做好。但是,这个项目在上海的外滩,重要性不言而喻,复星前期介入很深了,投入了很多精力和财力,我们也是50%的大股东,现在规划也批了,施工天天在进行,我相信我们能做好,这个项目并不需要他。从复星投资的角度来说,我们地产现在有很多产品线,国际一流的合作伙伴也很多,商业地产经验也很丰富。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抱着非常谦逊、非常小心的心态,要为外滩留下一点什么。这样的地方,这样独特的案例,不是复制一些所谓的经验就可以应付的。
南都:潘石屹曾经宣称,复星提出的合作方式是:SO H O要收购8-1项目证大和绿城的权益,必须给复星付5亿元的补偿,同时SO H O多给8- 1项目公司20亿元的超额股东贷款。所谓的5个亿补偿究竟是怎么来的?是否是复星先明确提出?
郭广昌:潘总反复提这个问题,其实是SOH O觉得复星对这个项目贡献巨大,自己提出来对复星有所补偿,还包括股东贷款方面。但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以为,这个投资一两百亿的项目,问题的症结就是5个亿的问题?关键其实我说了,还是能不能一起合作的问题。他口口声声说合作,口口声声说我是朋友,但是就是不愿意当小股东,一定要50%的股份再谈合作,感觉上他还是想主导,这是问题的关键。
利用复星压价,胜之不武
南都:此次起诉复星认为自身在法理上有两大保障,一是优先购买权、二是在顶层公司层面的“母协议”。不过潘石屹强调并未触犯复星的优先购买权,且所谓的“母协议”根本不存在,那么复星手握的这个已经作为诉讼证据提交了法院的“母协议”能否完整示众?
郭广昌:法院有法院的程序,我们的律师已经把协议递交给了法庭,这是证据的一部分,没有任何疑问,对方律师也是知道的。这份协议对合资公司股东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有明确限制,约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南都:潘石屹表示曾经给郭总前后发过好几十条短信,郭总收到却为何没有予以回复?
郭广昌:我们最早说过,复星加收一点股份,我们控股,保持项目稳定。他不同意。我们说50对50也可以,但是先说好怎么合作。他还是不同意。他坚持要50%,坚持要我们承认他收了50%,才跟我们谈合作。我们能说什么呢?那我们只能按契约精神办事,按优先权规则办事。你问他什么时候给过戴总一个正式的O ffer?如果潘总出了正式的O ffer,他知会我,我们不回应,那是我们在拖。可是他为什么一直不出O f-fer,为什么一直要到证大很紧张了才出价?他其实在利用复星的存在来压价,城下之盟,胜之不武。
南都:郭总认为戴志康给到复星SO H O的报价,是默认了优先购买权。但此举似乎亦可以理解为,戴意在询价或比价?复星是否可以拿出具体事情,佐证此前戴志康对“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认可?
郭广昌:这个优先权是法律保障的,戴总和潘总也都是认的,不用多说。法律上有定义的事情,我们交给法律吧。
南都:暂时剔除目前双方对于“优先购买权”在法理上的争议认定,复星此前是否因为自认手握优先认购权,所以并不担心SO H O能够介入,因此在期间近七个月都未主动给出报价,而是在等戴志康给到一个更合适报价,未料反而被SO H O仅仅用了一个半月时间,绕开了复星优先认购权完成项目另外50%股权的收购?
郭广昌:我们一直都是开放的心态,包括潘总说要进来,我们也跟他谈,还去他的公司学习交流。但是,这个过程得到的信息让我们比较警惕。因为SO H O一定要50%,否则不买。我们反反复复沟通发现,其实他们对商业规划有意见,他们觉得50对50还可以分楼,甚至可以停工。不得已,我们才回到契约上来,回到优先认购权的程序上来。我们希望SO H O作为第三方去谈,这样可以避免戴总觉得复星压价,但是SO H O迟迟没有拿出真正的价格,我们直到签约前一天才知道他是40亿买,还是通过我们在证大的董事知道的。
双方的价值观完全不同
南都:在过去的两年多,在此项目之上,复星历经证大资金紧张以至土地预付款逾期违约、规划未能如期获批而推迟动工等各种惊险,而今又陷入与SO H O的复杂纷争中。对此一路风波不断,郭总有何深刻感受?
郭广昌:我们做了努力,所以项目现在推进很顺利,这个我很欣慰。至于股权交易的风波,曾经很愤怒,现在反而平静了。我们的商业环境,需要更多理性建设性的声音,要有契约精神。
南都:复星是否打算将这场很有信心的官司坚持下去,由官司来明确结果?
郭广昌:我们别无选择。
南都:如果双方有可能和解,复星的条件是什么?
郭广昌:如果说我们对SOHO的文化还有所希望,但是,谈判结束后就把证大负责谈判的首席代表挖到自己公司做副总裁,这让我们觉得双方的价值观完全不同。 采写:南都记者 刘杨
链接
外滩地王之争始末
2010年2月1日
上海证大置业以92.2亿元竞得上海外滩8-1地块。
4月25日
证大与复地(复星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与绿城和磐石共同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开发建设8-1地块。在这家注册资金为10亿元的公司中,证大将拥有50%的股权,而复地拥有30%的股权,绿城、磐石各拥有10%的股权。
9月13日
证大土地款二期付款逾期,开始出现违约金,每天高达460万元(后总计违约1.86亿元)。
10月7日
合资公司股东再次签署了合作协议。复星持股50%,证大、绿城、磐石分别持股35%、10%、5%。
11月
土地款支付完毕。上海证大以95.7亿元向上述合资公司出售外滩地王项目。
2011年4月30日
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规划未能如期获批,推迟动工。
8月
证大董事长戴志康对复星表示SO H 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愿意以50亿接盘50%股份。
10月
规划调整获得批准。
11月27日
项目动工奠基。
12月28日
证大临时召开电话董事会,宣布潘石屹出价40亿元购买50%的项目股权,复星派驻证大的董事投反对票。
12月29日
SO H O中国宣布签约,通过从证大、绿城和磐石收购股权,从而持有了上海外滩8- 1地块50%的股权。次日,复星表示,其在此项转让安排中拥有优先认购权,本可以收购整块地块。如果优先认购权无法得到保障,将采取一切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
2012年5月31日
复星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已经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
11月29日
案件审理开庭。
“我们也是50%的大股东,现在规划批了,施工天天进行,我相信我们能做好,这个项目并不需要他。”———郭广昌
“为解决这个事,我托了多少人?第一个是冯仑,冯仑调和了好长时间。任志强、郑永刚都调和过。”———潘石屹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