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楼市快讯/正文

保障房进入和退出机制 成为南京两会热议话题

2013-01-06 来源: 编辑:admin 发布:泗阳房产网
 
评论

去年底,南京四大片区8.28万套保障房陆续开始交付使用。一时间,保障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南京市两会开幕前夕,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和台盟南京市委员会便递交了关于保障房退出机制的相关建议。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下关25户家庭保障房被令退,仅8户退房

农工党南京市委建议——

对拒退行为可采取行政处罚,严重的可刑事处罚

政策

保障房退出

有三种情况

据悉,从目前政策规定来看,住房保障退出的情况分为三种:一是申请家庭申购时隐瞒收入或住房的真实情况,属于骗购;二是原本居住保障房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发生改变,已经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三是申购人违反相关规定,将保障房转租、转售。 <<<<<<<<相关阅读:南京3000多套保障房今起分房

然而,农工党南京市委调研发现,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申购家庭隐瞒收入情况骗购的情况屡屡发生。

现状

下关25户保障房被令退,只有8户办理

以南京下关区为例,近两年来被查处和群众举报查实的不符合保障家庭已有25户,其中属于第一类骗购情况有22户,属于第二类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有3户。目前只有8户家庭按查处意见办理了退保手续,其余家庭均不予理会。

台盟南京市委认为,“目前的保障房退出机制缺乏硬约束”。比如,对故意占用者如何清退更是一个难题,一般的办法是“劝退”,但由于执行力有限,效果都不理想。

建议

明确退出程序,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刑事处罚

农工党南京市委建议,应规范细化保障房退出机制的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手段,情节严重的,甚至可采取刑事处罚。

拆迁中的安置房从保障房中分离

农工党南京市委建议“拆迁中的安置房从保障房中分离。”台盟南京市委建议,防止保障房投机。比如,已购限价房或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未经区县住保部门同意,不得将其用于该房屋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以外的抵押。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