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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却假戏真做

2013-07-25 来源:腾迅泗阳房产 编辑:赵月 发布:泗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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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假离婚接踵而至,少数人从中受益,更多的人却人财两空,婚姻破裂,甚至对薄公堂,上演了一出出人间悲剧。
 

限购令横空出世

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中首次提出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随后全国四十多座城市相继实施“限购令”。各城市针对本市房产情况颁布不同的限购内容,比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限购令简单易行,且能够有效的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是个需要长期坚定执行下去的政策。虽然我市目前尚未出台限购令,但大势所趋,迟早限购令也会降临我市。

为买二套房假离婚

限购令出台后,让那些受限制的家庭愁白了头,但正所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限购令也存在着漏洞,一股假离婚风暴悄然而至。“新国五条”颁布实施后,一些购房人为规避新政策规定的限购、限贷条件,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约定将原有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名下无房产,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一时间离婚数量激增,甚至有的婚姻登记中心亮出了“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警示语。可见假离婚风头很盛。但假离婚真的是明智之举吗?在面对买房等涉及利益的情况时,大家应该谨慎权衡,到底是利益重要还是婚姻、家庭重要,不能为了谋取私利,企图钻法律的空子,把婚姻当儿戏,结果把最重要的东西弄丢了,须知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离婚的。最后人财两空是寻求不到任何法律援助的。

 

假离婚却假戏真做

或许有少数人因此受益,但更多的却是人财两空,婚姻破裂。这里分享一个案例,为了再多购买一套房产,广州天河区一对结婚刚满1年的夫妻就上演了一出人间悲剧。现年27岁的陈林和年长其12岁的王伟(均为化名)都是广州人,住在天河区,2010年2月二人牵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孕育了女儿婷婷。不久后,丈夫王伟想在金沙洲再买一套房,但由于广州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两人均无资格再买房,于是王伟不时哄骗陈林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取购房资格。事发前,王伟信誓旦旦地保证等买到第二套房就立刻复婚,于是陈林便同意了他的提议。

2011年2月情人节当日,结婚刚满1年的陈林和王伟办理了离婚手续,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后女儿婷婷由王伟抚养,财产方面,双方认定无共有财产,对财产分配无争议,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原有房产登记在妻子陈林名下。离婚后,二人仍一起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假离婚”后,王伟顺利买到了心仪的房子,但却始终未提复婚事宜,并以各种理由推脱,刻意冷淡陈林。这时,陈林才恍然大悟,王伟根本就是想通过“假离婚”达到真离婚的目的。最终,为了争夺女儿婷婷的抚养权,两人对薄公堂,再无往日情分。不可谓可悲可叹。

类似的案例每日都在发生,比如夫妻为购第三套房离婚,妻子两套房到手后拒绝复婚。同时,还滋生出了一个新的职业——婚托,专门假结婚获得购房资格的,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种频繁结婚离婚是违法的,但规劝一下正在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婚姻是很神圣,是男女双方感情升华的见证,千万不要用这些污点玷污它。

 

勿为房丢失最重要的东西

小Q始终觉得,房子不要多,有1套够住就行;房子再多,没有家人居住,就只是冰冷的建筑物,收获的只是满室的清冷和心灵的孤寂。几十平的小房子不一定不如几百平的豪华别墅,热闹不一定不好。人生在世,要分清到底什么才是真的,房子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不要为了房子把最珍爱的亲人都舍弃了,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最后,小Q再奉劝大家一句,人都有劣根性,千万不要用房子等涉及利益的东西来考验你与他之间的感情,再矢志不渝的感情即使经受住考验也会留有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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