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经济发展,农村住房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住房大量过剩和郊区小产权房大量存在。因此,亟待建立农村住房的商品化、资产化和市场化制度。
住房调控的方向是:从以往的行政调控为主转向市场调控为主,从需求调控为主转向供求双向调控,从一刀切的调控为主转向差别化的调控为主。
《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3-2014)》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经济参考报》联合发布。报告预测,一、二线城市仍然存在房价上涨压力,三、四线城市有稳有跌。出现量价齐降城市数量会再增多,这些城市主要是沿海房价畸高城市,中西部人口增长有限城市及投资投机过于严重城市。
住房制度存诸多问题
报告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当前中国的住房制度存在五方面问题。首先,住房制度城乡分割,统一市场亟待建立。这种长期分割导致农村住房过剩与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中国过去的农村住房制度成功解决了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经济发展,农村住房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住房大量过剩和郊区小产权房大量存在。因此,亟待建立农村住房的商品化、资产化和市场化制度。此外,因为城乡分割,城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问题更加突出,新转移的农业人口也难以统筹其在城乡的住房投资与消费决策。综上因素,又导致农村住房过剩,城市住房紧张,外来人口住房难以保证等问题。
其次,针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相对较弱,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尚未形成。针对各收入等级居民特点形成不同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是实现“住有所居”的根本所在。而目前康居、安居和乐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主要体现在:其一,商品房市场投资投机性需求未得以从根本上规范,房产税改革未得以有效推行。其二,针对中等收入“夹心层”的康居工程缺失,中等收入居民住房保障没有解决。其三,针对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且相关制度不完善。其四,公租房定位不清晰,如果其针对对象是“夹心层”的话,目前的比例是远远不够的,并且也不宜大量采取政府直接实物配租的方式;如果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目前的租金过高,补贴不足。其五,居民住房的货币化保障也没有建立。根本上,没有实现货币工资补贴与房价等比例上涨机制。
再次,金融、土地等基础制度不配套,住房改革难以单独推进。课题组成员高广春博士认为,当前宏观调控往往就房地产调控谈房地产调控,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基础制度不配套。一是城乡土地分割,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不能自由流转,没有建立与康居、安居和乐居三类住房供应相匹配的分类供地制度;二是尚未构建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三是税制改革进展缓慢;四是中央与地方合理财税体制没有建立;五是合理公平的分配制度未建立起来;六是合理的户籍制度没有形成。宏观调控政策“一刀切”,未能充分考虑区域差别。
最后,行政管制替代制度建设,长期制度相对缺位。课题组成员邹林华博士认为,在市场体系不健全及房价过热时采用临时性的行政干预是必要的,但是行政管制只是治标之策,最重要的是长期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但政府长期采用行政管制代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迟迟未进行,行政管控措施不断加码。不仅调控效果边际下降,也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具体表现在房产税、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及相关基础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导致不能从根本上较好解决住房市场问题。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