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吴磊)年关将至,随着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宿迁市将迎来异地贷款高峰。为更好地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范围,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制度(试行)的通知》,调整不同信用状况申请人首付款执行比例。
此次调整主要分5个等级:个人信用报告中逾期记录累计5次及以下的,执行正常首付款比例;逾期记录累计6至7次或连续逾期期数达4次的,在正常基础上增加10%首付款比例;逾期记录累计8至9次或连续逾期期数达5次的,在正常基础上增加20%首付款比例;逾期记录累计10至11次或连续逾期期数6次的,在正常基础上增加30%首付款比例;逾期记录累计12次(含)以上或连续逾期期数7次(含)以上的,不予贷款。如果能判定借款申请人逾期记录是因欠还年费造成的,可以不计入逾期次数。
“借款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还款习惯,对于日常消费、贷款和各类缴费,要留意还款期限,避免出现逾期行为,确保自己的信用记录没有‘污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贷款买房前先查询一下自己的信用状况,不要因为不良记录影响贷款申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