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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农村购房补贴 2016年最新政策

2016-02-26 来源:泗阳住建局官网 编辑:zhai 发布:泗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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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加快“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建设十条意见(试行)》问答

问:一个非规划保留村庄农户,主动拆除宅基地上建筑物并复垦到位且放弃安置,在县城购买100平方米商品房,能够享受哪些优惠?

答:(1)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宅基地上附属物补助,也就是搬迁补助;

  (2)搬迁奖励1万元;

  (3)安家补贴1万元;

  (4)一次性购房8%补贴,如按购买100平方米商品房,房价3500元/平方米计算,应享受补贴为:35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8%=28000元;

  (5)享有复垦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利;

  (6)子女服役、退役享受城镇士兵同等待遇,子女可以在城区施教区入学、入托;

(7)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城镇低保、养老、医疗、就业的社保政策。


农户申请。农户进县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在依法缴纳契税后,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安家补贴审批表;

  (2)农户书面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簿;

  (5)购房合同;

  (6)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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