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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处要求房屋买家缴纳存量税费不合理

2016-07-16 来源: 编辑:zhai 发布:泗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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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其是泗阳县金色家园房屋业主,现准备将房屋变卖,至泗阳县房管处咨询被告知变卖房屋需买家支付房屋存量税费(房屋总价的1.4%),据市民了解并无此项规定,对此不满,请处理。


住建局答:存量房服务费系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的,如有疑问请到服务中心西大厅房产交易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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