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其2014年年底购买泗阳县阳光明邸53栋1-9号房屋,已支付98万多元(有合同),后发现该处房屋被放在网上拍卖,对此不满,请处理(详情与市民联系)。
住建局:经核实你所反映的53#S09房源,抵押在借款人邳州魏洁名下后,开发企业与借款人达成协议逐步销售此类房源,所得款项用于处理该项目遗留问题,你在购买此房时没有将全部款项交付齐全(或按揭),并自行将房屋装修使用。直至2015年4月开发企业因非法集资被泗洪公安局立案、扣押公章,造成无法网签和开展后续工作,同时我局阳光名邸工作组多次宣传通知有问题房源的业主,但你户从没有反映过此事。针对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阳光名邸工作组与借款人联系,借款人不予理睬。目前我局阳光名邸工作组正在与徐州法院联系协调,并建议你走法律途径起诉开发企业。如果需我局阳光名邸工作组协助,将积极配合。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