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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装饰城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合理

2016-08-02 来源: 编辑:zhai 发布:泗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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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第3次来电反映:其是泗阳县装饰城老苗特种玻璃店老板,市民表示装饰城物业收其600元物业费,但与其面积相同的店铺只收取500元物业费,无具体收费标准,且物业带领社会人员干扰其做生意,(泗阳县2016/7/20回复:您反映的问题据物管办再次了解收费人员确属该物业的工作人员,并且当时报警时也经过派出所进行过确认,今后再有人员收费,请您确认该收费员是否有物业公司的上岗证件)市民要求部门至现场核实,强烈表示其收取物业费不合理,请处理。


住建局答: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据了解(1)装饰城物业都是收的600元物业费用,收500元的这户是刚过来转让来做生意的,因没有达到一年,所以收取500元的物业费用。(2)装饰城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也就是合同就是收费的标准。(3)至于物业带领社会人员问题,如果今后再发生此类问题,请及时和我办联系,到时我办安排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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