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监管账户是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保证后续工程顺利完成,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水墨林溪开发过程中,住建局监管部门违反宿政办发[2009]95号文件规定,乱作为,以抵押给债权人,冲抵工程款方式绕过监管账户,直接办理合同备案,造成监管账户无销售款,监管失控,工程烂尾,真正购房人无房可签,蒙受损失,请追责!!!
住建局答:这位业主,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因水墨林溪项目原是小产权房,未纳入我局管理,后土地挂牌出让,变更为大产权房,前期购房合同未进行网签,所受资金也未纳入监管,存在价格等方面矛盾。后来开发商将部分房源网签给建设施工单位冲抵工程款是处理当时开发企业和建筑承包人之间的矛盾,如前期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冲抵工程款的房源可以随时解除,重新与原购房人签定备案合同。目前该小区存在矛盾很多,现在县政府责令由城南管委会牵头,公安、法院、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成立工作组,目前正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