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停征、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型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从6月30日起取消社会保障卡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即取消收取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20元/张)以及临时卡押金(10元/张)。我县参保人员可就近至县内服务网点申办、补换社保卡,如有急用还可申办临时卡,以上涉卡业务均已免费。详细流程如下:
一、数据采集
1. 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或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社保经办人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3号窗口拷取制式表,按项目要求统一填写申报。联系电话:89668108;
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事业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3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211169;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至县政务服务中心3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211169;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至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联系电话:85212348。
说明:16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大小10K-60K,像素358×441,按以下格式命名:“身份证号码 _姓名”。
二、领卡
已申请制卡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0号窗口领卡,单位职工由单位社保经办人统一办理领卡。
三、补换卡
持卡人员先至社保卡所属银行挂失,凭账号注销单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3号窗口办理。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