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记者从“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7月初,宿迁市全面启动了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据了解,在补贴计发依据上,我市对市辖区、沭阳县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泗阳县、泗洪县以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泗阳县对未进行土地确权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与2016年确定的补贴面积保持不变;泗洪县对目前仍未完成土地确权的农户,按照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发补贴)。我市市辖区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为110元/亩;沭阳县补贴标准为115元/亩;泗阳县补贴标准为109元/亩;泗洪县补贴标准为115元/亩。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情形不得享受补贴,其中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以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补贴发放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通过建立补贴清册、公开公示、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补贴资金发放、总结上报等程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计划今年7月底全部补贴资金将发放到位。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