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新建高层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对新建、扩建高层建筑,督促使用不燃、难燃、阻燃材料,对已经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将督促实施综合改造或予以拆除。全面检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督促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建筑周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联动测试,特别是大型商贸综合体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的,将严格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可靠快捷的协防机制。加强日常排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并通过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等物防技防措施,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