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阳县紧紧围绕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三类住房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公租房入户调查、审核和纳入保障工作,通过健全住房保障政策、推行“三审两公示”制度、注重公开阳光操作和加快公租房分配等四大举措,切实做到了即时申请、即时审核、即时入住。截止目前,该县通过回购、新建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源4974套,已竣工3718套,分配2646套,公租房累计在保家庭2646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累计保障家庭314户和2723户,实现了住房保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一、健全住房保障政策。该县先后制订了《泗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该县住房保障制度,健全满足各类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的多层次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
二、推行“三审两公示”制度。按照“规则公平、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原则,坚持实施“三审两公示”制度,即众兴镇、住建、部门联动审核,众兴镇、住建局分别公示,将公安、民政等12个部门纳入联动审核机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于10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收入审核,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
三、注重公开阳光操作。对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及分配结果不仅在居住地公示,同时在纳入保障前,通过泗阳电视台、宿迁日报和政府网站全方位公开,房源分配实行公开摇号、现场公证,充分体现了社会公信力。
四、加快公租房分配。按照城区家庭收入标准动态调整的要求,该县2017年度低收入与中等偏下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原来的995元、1327元调至人均月收入1200元、1600元,增幅20%;降低租金标准,低保配租家庭、中低收入配租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原来的每月0.8元、1.6元、2.8元,调整为每月0.4元、0.8元、1.6元,降幅达50%。通过提标扩面,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带来的实惠。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