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县从8月22日起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届时,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并依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中10条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暂停网签资格,并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此次整治重点检查的内容为: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据悉,此次整治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查处力度,并记入信用档案。对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将配合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同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县房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从而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