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房管处党委副书记李中华、县房管处副主任朱斌携部分工作人员来到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学习交流。本次学习交流主要针对核验房源信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等方面,一行人看工作服务流程,听先进经验介绍,并结合我县本地实际情况,对房产行业服务管理有了进一步了解,并顺利完成本次学习交流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求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经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确保发布的房源真实存在、可以交易。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意见还规定,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城中16万元
东开发区23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8万元
城北(北京路以北)64万元
城中45万元
东开发区25万元